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一年来,全局全系统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保护任务,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快构建“严、大、快、同”保护格局,取得显著进展。
“行政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渠道,也是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方面和特色优势。”国知知识产权保护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全局全系统不断加强制度创新与系统集成,从加强专利、商标执法指导,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作用,健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等方面着手,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具体工作有:制定印发《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制定《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加快构建行刑有效衔接的保护运行机制等。全系统共计受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4.98万件,并创造多个“初次”,如浙江开出首张专利重复侵权行政处罚罚单、上海完成初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强化法治化水平的同时,还须从优化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完善维权援助体系、做好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等多方面持续发力。2021年,在深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能力建设方面,新批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处17家、快速维权处8家,保护处达到57家,快速维权处达30家,共办理保护维权相关案件4.3万余件;与法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28个省(区、市)256家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已入驻平台,累计受理调解案件2.3万余件。在加强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安方面,会同贸促会印发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国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处及22家地方分处有效运行,各处累计处理各类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案件569件,提供咨询服务2400余次。(来自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