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证据包括有:
- 近三年的商标宣传材料(包括在报纸、杂志、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上的宣传资料;和公司制作的宣传单页、手册等;公司促销或其他推广宣传活动资料);
- 销售发票、销售合同、企业招牌、加盟许可合同;
- 近三年销售范围,销售额说明,销售发票复印件、纳税申报证明等;
- 近三年的广告宣传费用统计(请加盖公章),最好能提供与广告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及相应费用支付发票复印件;
- 相关媒体对企业的报道、采访等材料;
- 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推介会等公开了使用商标的证明:譬如参展照片、参展证、缴费发票等;
- 带有商标标样的产品质检报告;
- 带有企业商标标识的资质证明及所获荣誉证书:包括各种奖章、奖状、荣誉及称号等。
商标注册成功后,会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商标注册证书。很多人就会以为拿到商标注册证就万事大吉了,我都取得证书了,肯定万无一失了,只要我保持每10年提出一次商标续展申请,这个商标注册专有权就永远的属于自己了。
事实上,并非如此,拿到商标注册证才是一个品牌的合法诞生的第一步,品牌成长才刚刚开始,还要科学规划,合理使用并留存好使用证据;有备无患才能防范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