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应该注册哪些类别的商标

随着中国餐饮业逐渐向大型化、连锁化发展,往往会出现一家餐厅成功后,后来者立即群起效仿的局面。

如果企业不能有效利用商标武器,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自我保护。当企业做大做强后,发展连锁业务时,不慎被其他人抢注商标,遭遇旷日持久商标纠纷,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因为餐饮企业的扩张基本用到一种商业模式,商业特许经营,也就是我们说的连锁加盟。考虑到商标注册申请周期时间长,餐饮企业在进行产品设计和店铺定位的同时,就应该着手进行商标注册相关工作的准备。

那么餐饮企业应该注册哪些类别的商标?

核心类别

第43类:主要包括由个人或机构为消费者提供食物和饮料的服务以及为使在宾馆、寄宿处或其他提供临时住宿的机构得到床位和寄宿所提供的服务。

第35类:饭店商业管理、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进出口代理等;
  

重要类别

第29类:肉类及蔬菜制品。主要包括肉类食品,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如烤鸭、泡菜、丸子等。
第30类:本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来自植物内的食品,以及调味佐料,如饺子,包子,馅饼,米粉,汉堡包等

关联类别

餐饮行业注册商标关联类别

虽然现在知识产权的普及已经很大了,但是餐饮企业对于商标的保护意识依然很薄弱的,因为刚创业的时候,都是为了生存,根本就没有想到要注册商标这一回事,就算想到了也会因为前期公司不完善的理由安慰自己以后再申请商标,所以现在餐饮行业才会有很多傍名牌的现象。

这也就造成了为什么商标侵权案件会不断发生的原因。当然现在也有很多餐饮企业刚开始就注意了商标的保护,同时也进行了版权的保护,比如将有些部分重要的装潢申请版权、外观专利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