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需要花费一年多的时间,但是商标申请成功之后也不能高枕无忧。商标注册后怎么使用这是件重要的事儿,希望各个企业重视起来。
纵观目前市场,商标纠纷等情况还是层出不穷,如此辛苦才拿到梦寐以求的商标注册证,不好好使用怎么能行。那么如何正确有效的使用呢?
先从商标的起始:
商标注册来说如何规避风险?
1、谐音规避
中国汉字类型多种多样,在相同的汉语拼音下,会生成完全不同的汉字,而完全不同的汉字则形成完全不同的文字效果,通过谐音文字的方式可以针对缺显、不良影响、近似商标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变化,从而也形成自身独有的一个商业标识。笔者认为,“猴姑”商标的注册及宣传作为采用谐音字规避风险的方式可以作为借鉴:
江中集团“猴姑”商标采用变换同音字的方式避免了其创意来源“猴头菇”可能存在的缺显风险,同时在其广告宣传中特意将“姑”进行突出——“认准江中猴姑,姑娘的姑”;江中集团的此项设计,在规避缺显风险的同时,也基于商标的暗示性效果而获得了一定的商业价值,可谓“名利双收”。
通过谐音文字规避商标近似风险的方式,有可取和不可取之处。可取之处在于,通过谐音的方式,可以形成完全不同的商标,常见类型如下:
从商标的独创性角度而言,通过谐音文字的方式规避风险完全具有可取之处,且完全不同的汉字则形成完全不同的文字效果,商标“独树一帜”的特性显而易见。
2、组合规避
关于图文或者中英文等商标是应该各要素组合注册还是各要素分开注册后组合使用的讨论在业内一直未有定论,究其根本,在于因不同情况而各有利弊。就笔者来看,针对因单一图形要素有近似可能的商标或缺显可能的商标,组合方式较为可取,例如:
泸州老窖公司的图形商标与在先商标相比,其在螺旋状的设计风格上具有一定的近似性,其图形注册的申请也曾因在先的图形商标而被驳回。然而,泸州老窖公司将图形与文字组合后,在整体上形成了区别于在先图形商标的整体外观,规避了因图形作为唯一要素而被直接认定为近似的风险,更加固定了商标的所有者,得以注册。
而针对缺显的商标,笔者认为以下的组合注册方式可以借鉴:
“每个人都是生活的导演”作为,显然,其会因为缺乏显著性而被驳回,而后面加上图形、主要文字“土豆”或“土豆网”的组合方式就非常值得借鉴。基于其对于自身主商标的突出显示,表明了商标的所有者即起到了商标区分来源的作用;同时“每个人都是生活的导演”作为商标的一部分亦获得了保护。以上两种通过组合注册进行风险规避的方式使得原本因为唯一要素被判近似而无法获得注册或者缺乏显著性的商标变得“独一无二”。
3、文字规避
众所周知,作为江南江北分界线的长江也可称为扬子江,如果“扬子江”和“长江”都作为商标注册,在所指代事物相同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并存注册?答案显然是肯定的,首先在于其文字构成完全不同,作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其区分性无可置疑。这就是本文所说的文字外在表现规避方式,即商标文字指代事物或者内在含义一样,但文字构成本身完全不同,形成“同工异曲”之妙,可以获得注册。而众人熟知的“猕猴桃”与“奇异果”、“菠萝”和“凤梨”、“小西红柿”与“圣女果”等等,其指代的事物相同或者至少属于同一性质的事物,其都可以共存于相同的商品或服务上。当然,这首先已经排除了其注册在对应水果或食物等商品上而被认为缺乏显著性或其他可能导致误认的情况。
4、构图设计规避
商标的设计是企业为更好地表达自己品牌的独特性而进行的以文字或艺术手段将商标构思具体化和个性化的一种手段,若是想要将简单的文字或英文注册为商标,变形设计不可或缺:
“BLF”本属于普通的三个字母,在注册时若以其本身的状态提起申请,毫无疑问会被驳回,然而,商标设计让它“起死回生”,经过设计的简单字母商标整体的差异显而易见。故,笔者认为,商标设计所形成的独特的外观特点,有助于商标获准注册,也有助于企业自身品牌的推广,基于企业本身需求进行商标设计来规避简单字母商标近似风险的方式可取。
5、变造摹仿的界限和独创
在偌大的社会市场中,往往会出现一些恶意摹仿他人品牌,意图“傍名牌”的主体存在,其并非出自于自身的经营需要,亦非出自于自身的独创设计,而是将市场上具有高知名度的商标进行变造,企图通过各种方式去获得注册后进行不正当竞争或卖出高价而获得不正当利益:
“涧楠春”恰好属于笔者上述所论及的“利用谐音文字规避近似风险”的范围,依据商标的一般审查标准,其不会被认为是“剑南春”的近似商标,但基于其本身的摹仿恶意以及侵犯了“剑南春”驰名商标权利,将会淡化驰名商标显著性的原因,该商标最终仍然被撤销(即现在所说的宣告无效)。因此,“利用谐音文字规避近似风险”需要在法律界限范围内而为之,切不可钻空子,恶意打“擦边球”。
“狗不理”、“猫不闻”看似文字结构相同,却是完全不同的权利人持有的完全不同的商标,二者同为天津名小吃,一个被评为“天津三绝”之首,一个被评为“天津四绝”之一,商标形式结构虽相同但意境上和发展上却“各领风骚”。“猫不闻”品牌的创立是否有摹仿之嫌疑笔者暂不评述,但若其在创意之初未有摹仿之意而是基于独创,或者说在其发展过程中具有自身独特的特点而避免了摹仿、攀附之嫌疑,那么此种文字规避的注册亦为可取,亦可为二者各自的品牌塑造鼓掌称佳。
于此,商标注册风险规避的法律界限也得以明确,即基于独创而非摹仿,各自发展而非恶意攀附。
综合以上,商标注册的风险规避方式需根据不同的情况分类型采取,表面上“风险规避”与“法律界限”看似互不相容,实际却是密切相关,各种商标注册风险规避方式均是在法律规定及审查标准的界限内得以采取,并且各种风险规避方式也应当遵守各项规定,超出法律界限的恶意规避和注册行为最终也会为法律所不容。
后期商标注册下来,我们要注意的是:
1、提防被别人提撤三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法》为了防止那些只为“注册商标而注册商标”的行为,特别设置了“撤三”的规定,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浪费”,让商标能真正被合理利用。所以大家拿到商标后一定要尽快用起来并保留相关使用证据,防止被人提“撤三”。
2、及时变更,跟注册主体保持一致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我们在使用商标标识时,无论是文字商标还是图形商标,都要确保其和当时核准时的注册商标标识一致,只能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不可自行改变商标的内容和字体。
同时,如果商标的归属权、名义或地址等注册信息变了,应及时办理商标变更,否则可能为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比如:公司地址改变后商标被提异议,商标局会向公司邮寄答辩通知,因为公司没有变更地址而无法收到通知,最终导致商标被撤销,这就得不偿失了。
3、商标许可授权要慎重
商标拥有者可以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但一定要合乎规范,要签订书面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4、为商标登记版权
若图形商标属于原创性较高的美术作品,可为其办理版权登记。著作权保护的是一件作品的原创性,防止被他人抄袭、剽窃作品来获得商业利益。
注意:著作权的保护周期是公司名义申请50年,个人名义申请著作权人生前所有年限+生后50年(广义保护150年,寓意长命百岁),从作品完成之日起算,到期不可续展和延期。
5、为印有商标的包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加强保护
若商标被用在产品的外包装上,还可以将外包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外观的独特设计,防止他人通过仿冒产品的外观来达到混淆消费者的目的。
注意: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周期是10年,从递交申请之日起算,到期后不可续展和延期。在办理外观专利申请时,符合费减条件尽量费减哦,这样可以节省很多费用的哦。
6、尽量不使用未注册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注册商标如果不在指定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内使用,属于冒充注册商标,是违法的,容易被商标局撤销。
7、请及时续展,以免功亏一篑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所以,商标有效期满后,如果大家还想继续使用该商标,就一定要记得做为商标续展哦!千万不要等到过期了,才后悔莫及。
规避商标风险的方法佛山凯信正达知识产权就给大家分享到这里啦,大家有问题可以联系咨询喔。